戀上「香港美女」男暈船投資美容院 警曝真相淪人頭帳戶

李男結識「香港美女」網友,彼此互稱親愛的,每天傳訊息、噓寒問暖,深陷詐團手法。(臺中市警察局提供/張妍溱臺中傳真)

李男結識「香港美女」網友,彼此互稱親愛的,每天傳訊息、噓寒問暖,深陷詐團手法。(臺中市警察局提供/張妍溱臺中傳真)

李男結識「香港美女」網友,彼此互稱親愛的,每天傳訊息、噓寒問暖,該名網友告知欲來臺灣開設美容院,邀李共同投資,最後被警方通知淪「人頭帳戶罪」,警方指出,待立法通過後經警告誡後若5年內再犯,可處以刑事處罰。

警方指出,詐團要李寄出金融卡方能存入外匯款項,李不疑有他,直到接獲警通知才知帳戶被詐騙集團利用,已有贓款16萬餘元匯入,並遭銀行設定爲警示帳戶,才知道被自稱美女的人詐騙。

臺中市警察局刑大統計,今年4月已受理52件寄送金融卡或存摺案件,另同期間詐騙案件以「投資詐欺」142件爲最多,財損金額達2357萬元,統計顯示民衆相信網路來源不明信息。

警方指出,目前行政院拍板《洗錢防制法》修正增訂「人頭帳戶罪」任何人無正當理由不得將金融機構帳戶、虛擬通貨帳號及第三方支付帳號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成爲犯罪集團的人頭帳戶,經告誡後5年內再犯,可處以刑事處罰。

警方呼籲民衆不要輕信來路不明的網路投資管道,「穩賺不賠」、「保證獲利」的投資方案就是有詐,若寄出個人金融卡或存摺,不但成爲詐騙集團的工具還需擔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