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執政誘因 促藍白合
(合成圖/本報系資料照)
藍白遲遲不合,雙方甚至還隔空互拋各種前提,使得合作猶抱琵琶半遮面,例如,柯陣營主張民調定正副,但民調是否有助共識?其實民調是假議題,譬如問選民屬意哪一人或哪一黨執政,答案可能相互矛盾,未必能得到雙方都能接受的答案。話事者也知道,藍白不合,剩下的只是垃圾時間,選後也將成爲歷史塵埃,毫無蓄勢再起機會。那爲什麼藍白合始終無法落實呢?
原因就在於目前的憲政體制下,總統是贏家全拿,完全的權力分配者,而副總統只是備位元首,沒有任何實質權力。亦即,藍白合是零和遊戲,正者接收副手黨政資源,副者徒手空空,故沒有人(黨)笨到願意屈居副手。侯柯陣營拋出的三層六向及民調論都是假議題,掩飾彼此和談底線都是自己正,對方副。
從賽局理論角度而言,目前倒向總統制的政府體制沒有給政黨任何誘因組成聯合政府執政,政黨間反易造成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雙方都想極大化各自政黨的利益(選正的),反造成集體效益的荒蕪,藍白皆落選。
換言之,藍白能合的前提須有促進雙方合作的體制誘因出現。那什麼樣的誘因機制可以促成藍白合呢?我認爲John Rawls在《正義論》中敘及「無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提供了合作框架設計的思考點。由於社會正義是社會中每一分子可享有與他人同等的自由及權利,故需跳脫個人自利角度,而以他者設想,設計一個保障弱勢者權益的制度,對弱勢者來說纔是正義的,才能期待他們自願接受。故權力分享纔是通關密碼,藍白雙方都必須放棄贏者全拿的私心,對等分享權力,才能促成合作。
由於修憲門檻高,且無法在選前實施,故在目前體制下可分享權力的方式即爲總統與行政院長分別由不同政黨人士出任。總統基於憲法具國防、外交與兩岸等泛國安權力,其餘部會則可按國會席次比例、專業推薦或特定政見等多重因素共同協議之。然總統在目前體制下可隨時更換閣揆,重新組閣,故協議若僅止行政院長爲不同黨人士,總統甚至總統當選人難免會有誘因毀信,以回覆至絕對權力。
故協議的第二部分應加入牽制總統更換閣揆機制,以求聯合政府的運作穩定。機制包括在各方支持下,行政院長主動徵求立法院信任,賦予聯合政府下的行政院長合法性基礎(legitimacy),其任免非總統一人專擅。若國會多數爲民進黨,其委員應更有意願行使閣揆同意權,以賦權在野黨。
其次,近日美國衆議院之共和黨激進派少數議員聯合民主黨成功罷免議長Kevin McCarthy事件提醒我們,聯合執政的脆弱,可能禁不住絕對權力的誘惑。故爲強化聯合政府的韌性,協議中應加「非經兩黨協商,總統不得免職行政院長」條款。
由於聯合執政是臺灣首次,從未有任何憲政慣例,不僅藍白缺乏經驗及互信,選民也不明瞭,容易人云亦云,反給民進黨分化空間,故建議雙方協議應以公開透明方式爲之,其協議文字也應公諸於衆,讓各自支持者皆能接受藍白合,極大化選票。如此以權力分享爲前提,藍白間的正副競擇可望是君子之爭,揖讓而升矣!
聯合執政模式現下固以促成藍白合爲着眼點,但倘經此塑造慣例,日後回想,這也許就是臺灣的憲政時刻,可將當年李登輝以一己之私修憲而弊端叢生的大總統制矯正回雙首長制,除了嘉惠藍白兩黨外,也拯救了臺灣及臺灣人民,功德無量!
(作者爲元智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