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黑白集/回歸司法,讓翻船案善了

陸籍漁船在金廈海域翻覆造成2名漁民死亡。圖/金門海巡隊提供

大陸快艇翻船事件愈演愈烈,我方拉高談判層級,卻八度破局。與此同時,陸方在金馬海域執法常態化,海警、海監、漁政全出動。談判觸礁關鍵,在缺乏錄影真相和互信;但兩岸雖對話中斷,還有共打犯罪的司法機制。官員成事不足,不如讓雙方司法人員或公正第三方協同,重新鑑定案發現場及死因,以真相爲基礎就事論事。

卅四年前兩度發生「閩平漁事件」,兩岸尚無司法合作機制,但陸方同意我監委登陸查案。第二次事件,我行政院還邀請國際紅會派員協查。最後結果,兩岸雖未盡滿意,但至少平息爭端。

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對特殊案件留有合作空間。海巡查緝過程造成船隻碰撞翻覆傷亡,我方拿不出證據以昭公信,即應考慮讓對岸司法或專家參與,或邀公正第三方加入,鞏固公信力。如此,談判就不致卡在真相不明各執己見。若對岸仍藉事生事,我方也不致理虧。

歷來將主權爭議放上兩岸談判桌,就是宣示立場重於達成共識。翻船事件若用這種戰術應對,恐怕只能讓蔡總統下臺時保住辣臺妹形象,卻守不往國家實質利益。

如果我方公權力無法在金馬海域伸張,澎湖海域也難偏安。蔡總統真要留下這種「政治負債遺產」?凱撒與上帝並非不能共存;兩岸主事者權衡得失,應讓政治歸政治,司法歸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