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新增5天假 人事總處將更新2025年辦公日曆表
行政院人事總處將規定重新公告2025年辦公日曆表,並據以規劃明年度辦公日曆表。記者李人嶽/攝影
立法院9日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增訂小年夜(農曆除夕前一日)、勞動節(5月1日)、教師節(9月28日)、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0月25日)及行憲紀念日(12月25日)計5個放假日,並自總統公佈日施行。對此,行政院人事總處表示,將規定重新公告2025年辦公日曆表,並據以規劃明年度辦公日曆表。
人事總處表示,行政院依現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及「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等規定,於2024年6月27日覈定2025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依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第4條及第6條規定,2025年下半年將增加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及行憲紀念日等3個放假日。
人事總處進一步說明,目前「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規定彈性調整放假及補班之範圍爲「除夕前一日」及「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並於「當週或次一週星期六」補行上班。配合「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已將小年夜列爲國定放假日,將於條例生效後配合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重新公告2025年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至於2026年2月20日(農曆初四)適逢星期五,是否納入彈性調整放假範圍部分,將蒐集各界意見規劃明年辦公日曆表,於覈定後公告周知。
人事總處強調,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至於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的放假,則屬國防部主管權責,應依該部規定辦理。另各級學校適用的學年度行事曆,是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此外,民間企業人員的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