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雨蓁籲監票遭罰50萬訴願成功 批市府假開罰真追殺
李雨蓁去年中二罷免投票日時呼籲民衆前往監票遭臺中市選委會開罰50萬元,日前訴願成功,今天開記者會批市府假開罰真追殺。(張亦惠攝)
李雨蓁去年中二罷免投票日時呼籲民衆前往監票遭臺中市選委會開罰50萬元,日前訴願成功,今天開記者會批市府假開罰真追殺。(張亦惠攝)
高雄市鳳山區議員參選人李雨蓁去年中二罷免投票日時,因呼籲民衆前往監票,遭臺中市選委會開罰50萬元,他向中選會提出訴願,中選會日前撤銷原處分。李雨蓁6日到臺中市議會召開記者會,批評市府是假開罰真追殺。臺中市選委會表示,尊重訴願決定並依訴願法及行政程序法等規定辦理。
李雨蓁6日下午在立委張廖萬堅、林靜儀、臺中市議員江肇國、黃守達、張家銨等人陪同下在臺中市議會民進黨團開記者會,李雨蓁表示,經過5個月終於還我一個公道,證實盧秀燕利用選務機關剷除異己,呼籲大家出來監票竟然被追殺罰50萬,監票乃是民主政治的落實,盧市府濫用公權力,無疑是打壓年輕的女性政治工作者,從我的案子到狼師案,都是盧秀燕的準瀆職案,監察院應介入調查。
市議員江肇國、張家銨、黃守達表示,中二罷免投票日的亂象大家都還記憶猶新,臺中市選委會至今對那些亂象沒有任何作爲,卻對提出問題的李雨蓁開罰50萬元,批評原應獨立行使職權的選委會淪爲盧市府的私刑機關。
林靜儀說,李雨蓁鼓勵民衆行使公民權竟被罰了50萬元,干擾別人行使公民權的卻平安無事,市府是站在弱勢還是有權有勢那邊呢?張廖萬堅指出,臺中市選委會對李雨蓁的政治追殺、鬧劇,就是市府透過重罰在安撫逢迎地方派系,更讓人看出臺中市選委會獨立運作的精神蕩然無存。
臺中市選委會發新聞稿迴應指出,接獲多位民衆檢舉李雨蓁在陳柏惟罷免案投票日在臉書貼文內容提及「投票所傳出狀況需大家監票」等,疑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第2款規定,選委會辦理各類檢舉案,均依相關法規及各程序公平公正處理,尚無個案針對性,也尊重訴願決定,並依訴願法及行政程序法等規定辦理。
臺中市政府表示,臺中市選舉委員會是獨立機關,對於李雨蓁於罷免案投票日當天呼籲民衆監票,遭臺中市選委會裁處50萬元,具體個案裁罰由臺中市選舉委員會審議決定,市府尊重選委會權責,受處分人不服行政處分依限提出訴願,訴願結果市府也充分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