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脫序 紀委會躺平

(圖/本報系資料照)

潛艦國造案引發出來的疑似泄密案、賣國賊案,將導致修法重罰,但也凸顯立法院紀律委員會形同虛設的窘境。

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將提案修正「國家安全法」,未來政府公職人員如果涉及國家情資泄密行爲,將加重其刑責二分之一。此項修正案由於正在新聞發展的高峰期,已經完成由民進黨立委林靜儀、許智傑、趙天麟、王定宇等人的連署,定會在立法院成案進行修法程序。

綜觀我們的法令規章其實是相當完備的,但衡量當前國家處境,及目前全國對類似案件的深惡痛絕,如能將涉及賣國及泄密的公職人員,課以更爲嚴苛的刑責,當然是大家所樂於支持的。尤其這項修法不僅是針對國民黨立委馬文君,同時也可檢視潛艦國造小組的召集人黃曙光,及總統蔡英文的相關言行。

其實這件事源起於5、6年前立法院國防外交委員會的秘密會議,當時會議主席就是民進黨的王定宇,由於當時沒有及時處理馬文君委員的違規行爲,才導致馬委員後來被質疑的言行,王定宇現在不僅全力追訴當年馬的違規行爲,突然在媒體上扮演勇敢的揭露人,進而並連署林靜儀的修訂「國防安全法」案件。其實就嚴防立院成爲國防泄密窗口的角度來看,王定宇應該爲當年身爲主席,沒有對馬文君行爲採取強硬的處理,先向全國人民鄭重的道歉。

立法院紀律委員會審查送交院會,經出席院委員四分之三通過的委員懲戒案,寥寥無幾,查得到的紀錄的只有兩案,其一是民國58年立委魏惜言辱罵院長黃國書,被罰停止出席院會6次。其二是民國90年羅福助扭打李慶安,被罰停止出席院會半年。

其他多次立委在院會中暴力抗議推打,破壞議場設施,霸佔主席臺等激烈的衝突,都沒有被移送到紀律委員會處理。因爲要在院會中達到四分之三的門檻,並不容易。

美國國會的參衆兩院,都設有紀律嚴明的倫理委員會。舉凡國會議員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甚或有私通外國的賣國言行,經檢舉成案者,都將受到倫理委員會的嚴格處置,重者可以將議員驅逐出國會,失去議員資格,輕者將在接受調查後遭到譴責,嚴重影響未來的連任。

紀律委員會應防止立委脫序行爲,才能算是一個正常的國會。(作者爲資深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