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能否審電價?朝野協商又破局 韓國瑜宣佈擇期再議
▲立法院長韓國瑜。(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鄭佩玟/臺北報導
對電價調整機制,立法院長韓國瑜今(9日)召集黨團協商,國民黨、民進黨、民衆黨三個黨團以及經濟部皆同意,參與電價審議委員會的民間專家學者應該超過二分之一,但對於審議後是否要再送立法院決定,則沒有達成共識,經濟部長郭智輝也說,若不這麼做,電價費率審議會失去獨立性,也會使電價審議結果具有高度不確定性,影響臺電財務調度,韓國瑜因此宣佈,擇期再協商。
對於今年4月1日經濟部調漲電價,國民黨團提出電業法第49條修正案,將電價費率得邀集政府機關、學者專家及相關民間團體召開審議會之規定,增訂「前項審議會之決議,應於一個月內送交立法院審議後實施」。經委員會審查後,送交朝野協商。
民衆黨團則提案修正,「前項審議會之學者專家及相關民間團體代表不得少於二分之一,審議方式及其他應注意事項應基於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民進黨也提出修正案。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說,電價審議機制已經從2017年運行到現在,審議會組成有反映民間思維,這也是立院修法的,各國都沒有立法機關來決定電價,否則會影響臺電的公司治理。民進黨團無法接受國民黨的提案,「臺電如果破產,立法院能負責嗎?」
民衆黨立委張啓楷說,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支持民衆黨提出的修正動議,另外,民進黨提出的版本也與民衆黨相似,其實民衆的要求很卑微,只是要求在電價審議委員會有二分之一以上是由學者專家與民間代表。目前,15~17人裡面,都是官方9人、民間8人。另外,程序也要公開透明,像昨天買電,已經買出命案來了,有去談光電怎麼會這麼貴?
民進黨團書記長莊瑞雄則強調,若電價審議已納入民間專家,後來又要立法院終局決定?大家應好好思考,「立法委員沒有那麼大啦!」
經濟部長郭智輝則說,多數國家都是由行政部門設立電力監管機構成立審議委員會,建立電價專業審查制度,否則電價審議委員會失去獨立性,會使電價審議結果具有高度不確定性,影響臺電財務調度。
郭智輝說,電價不確定,產業無法估算財務成本,會影響產業投資決策。最後,韓國瑜說,顯然沒辦法達成共識,就繼續溝通、協商。
另外,對於考試院人事同意權,立法院法制局說明,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各機關適用法規,如果在處理程序終結前,對於准許法規有變更時,適用新的法規,也就是「實體從舊、程序從新」的原則。而這次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已經生效。根據大法官釋字342號解釋,國會行使立法權程序議事規範如何進行屬於國會事項。也就是國會自律或國會自治。這與一般機關必須依照法規嚴格執行有所不同。
立法院議事處長也說明,如果依照新法,審查期間不能少於一個月,全院委員會審查後必須等待10天做成審查報告。估計時程會比舊法的3天半來得長一點。
不過,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職權行使法後,明天下午憲法法庭就會對釋憲案的暫時處分裁定,所以認爲今天討論這個並不適當。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則說,依照現行法律進行考試委員的審查沒有疑慮。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通過也沒有疑義啊!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隨後補充,法治國家按照法律執行。我國還沒有法律聲請違憲審查就會凍結適用的制度,但立法院這次會期延到7月16日,到底要哪個時間審理,立委對於工作也比較好安排。
眼看朝野你一言我一句,始終沒有結論,韓國瑜只好裁示,對於新舊法適用大家意見不一,擇期再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