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集/外役監走回頭路 司法大笑話

外役監過去經常被譏諷爲政商名流服刑的庇護天堂。圖爲夜店殺警案的星二代易寶宏申請外役監獲准後,讓社會掀起檢討聲浪。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外役監過去經常被譏諷爲政商名流服刑的庇護天堂,去年接連發生外役監受刑人逃獄、犯下夜店殺警案的星二代易寶宏申請外役監獲准後,讓社會掀起檢討聲浪,立法院還修法把遴選標準加嚴,如今又有立委提案擬放寬遴選標準,修法大走回頭路,司法正義如何讓人民期待?

外役監自由度相對傳統監獄較高,受刑人可以在戶外種植花花草草、呼吸戶外空氣,有如享受退休後生活,被形容是「最爽監獄」,包括高雄市長陳其邁的父親陳哲男、前雲林縣長張榮味、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前立委高志鵬、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立委傅崐萁、臺糖前董事長吳乃仁等人,都曾到外役監服刑。

外役監當初設立目的是給予表現良好、再犯程度低的受刑人低度管理,以利出獄後快速適應社會,但近幾年不時傳出,政商權貴服刑幾年被被火速移入外役監,也引發各界質疑恐違背當初制度設計的出發點。

前年八月明德外役監囚犯林信吾逃獄殺害二名員警,再加上易寶宏於外役監執行時,被爆返家探視期間用臉書替特種行業宣傳等不良行爲,立法院隨即啓動修法,把外役監遴選標準加嚴,並新增回籠條款。

外役監條例修法僅過一年多,有藍綠立委分別提案擬再修法,希望放寬外役監遴選標準,除重刑犯外,服刑超過三個月或六個月者,即可獲得遴選外役監資格。立法院纔剛修法加嚴又放寬,不免讓人懷疑背後動機不單純,是否要幫「大咖」開後門?以利符合申請外役監遴選的條件,躲在外役監爽過服刑生活。

政府司法改革長期成效不彰,外役監更不該成爲權貴躲避服刑的管道,如果國會還幫政商權貴開後門,這樣的立法品質,如何讓人民期待司法正義能夠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