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金局前組長涉貪 法官拒還高球券

勞金局前組長遊廼文涉嫌炒股、貪污案,檢廉搜索查扣6張高爾夫俱樂部券,遊妻竟向法院聲請發還,法官裁定駁回。(本報資料照片)

涉及勞動基金炒股弊案的勞動部勞金局投資組前組長遊廼文,遭檢廉查扣6張高爾夫俱樂部券,喜愛高爾夫球運動的遊妻日前向北院聲請發還這6張高球券。北院認爲,由於部分券上印有遊男姓名,是否爲遊男的犯罪所得尚有疑義,有繼續扣押必要,不準發還。

檢廉查出,遊男曾經加入「小龍會」羣組,羣組成員包括金控投資長、金融監理機關高階主管、證券董事長、票券總經理等人,遊男常與羣組成員一同參加高爾夫球敘及餐敘,遊男與陳姓妻子都熱愛打小白球。

檢廉懷疑,遊男與寶佳集團前執行長唐楚烈、投信業者涉嫌聯手炒作遠百股票獲利,北檢依《貪污治罪條例》、《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遊男12人,陳女則獲不起訴。臺北地院日前辯論終結,遊男12名被告均否認犯罪,北院定8月19日宣判。

但陳女日前向北院合議庭遞狀,指她已獲不起訴處分確定,她當時遭廉政署搜索扣押的隨身碟、手機、3本存摺、現金支出傳票及6張高爾夫俱樂部券,請求發還。

合議庭經詢問公訴檢察官、12名被告及其辯護律師後,准許發還陳女個人隨身碟、手機、存摺、現金支出傳票等扣押物。 至於陳女與丈夫遊男的6張高爾夫俱樂部券,合議庭認爲,因部分券上印有遊男姓名,是否爲遊男財產?或是遊男犯罪所得?尚有疑義,而且這些券是否與犯罪有關?本案應沒收及追徵犯罪所得多少?目前亦不確定。

合議庭審酌本案日後審理需要及保全執行,這6張高球券有必要繼續扣押,陳女聲請發還,於法不合,礙難准許,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