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出軌原配怒告小三 知夫也吃官司轉寬恕:希望都不要告

元配怒告小三,得知夫也被告,轉爲寬恕「希望都不要告」,臺中地院判決公訴不受理。(陳淑芬攝)

男子「阿忠」與已婚女子「小欣」外遇,兩人自2015年起1年多期間,在各汽車旅館及小三住處發生25次性關係。阿忠妻發現後,控告「小欣」妨害家庭;「小欣」的丈夫得知戴綠帽,也控告「阿忠」,「阿忠」妻子得知後,以line聯絡「小欣」,告知「希望都不要告,不要互相折磨」,「很樂意跟妳繼續作朋友」、「謝謝了」。臺中地院法官以「阿忠」妻已寬恕,判決公訴不受理,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阿忠」結婚13年,他自2015年起與有夫之婦「小欣」外遇,兩人在1年多期間在臺北、臺中及高雄等地及「小欣」住處先後發生25次性關係。「阿忠」妻子起疑,還曾找人蒐證要抓姦,並控告「小欣」妨害家庭。

「小欣」友人作證表示,「阿忠」得知姦情曝光,曾與「小欣」兩人曾提及要給「阿忠」妻子新臺幣一千萬元及房地產安撫。

沒想到,「小欣」的丈夫在2017年1月得知自己戴了綠帽,也對「阿忠」提告。「阿忠」妻子得知丈夫被告後,以line聯絡「小欣」,告知「因爲有妳,我們夫妻倆才明白在彼此心中如此重要,謝謝妳讓我們家的感情增加了厚度跟溫度」,「希望都不要告,明明結局都知道,不要互相折磨了」,「過程是美好的,就保持美好回憶」,「很樂意跟妳繼續作朋友」、「謝謝了」。

臺中地院法官以提告人「阿忠」妻對於小三,若不是已寬恕,起可能對小三表示感謝,並願意爲友等語,而判決公訴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