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偷吃17歲嫩妹!「失聯40年」再出現...中風又失禁漏尿 3子女直接放生

▲偷吃17歲嫩妹,拋下妻小,直接失聯。(圖/翻攝pakutaso)

記者許凱彰臺南報導

一名臺南的歐姓男子40年前偷吃,跟當時工作的17歲女員工生下一名男嬰,隨即拋下妻子以及3名子女,「完全失聯」搬到臺南。後來歐男因爲腦中風行動不方便,僅靠着每月3628元的老人年金勉強過活,由於需要人照顧、支付醫療費用,對此3名子女提出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臺南地方法院審理結果出爐。

根據判決書中指出,自歐姓子女年幼至今,歐父40多年來不聞不問,並未盡扶養之責,3兄妹生活費、教育費都是由不識字母親身兼3分工承擔,不忍母親辛勞,國中畢業後,便就讀軍校、半工半讀以及外出工作分擔家計

由於歐父因膀胱無力會失禁,日常必須包尿布,再加上腦中風行動不便、智力退化,雖每月領有3628元的老人年金,加上子女所支付的照護費用,每月還有1萬多可以花用,但如今三兄妹都已成家,還一邊分攤母親的生活花費,無力負擔父親的額外開銷,才決定提告請求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結果出爐,子女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據瞭解,歐父在婚後主要是在市場擺攤賣鴨肉維生,早上工作,下午便跑去下棋或是到舞廳跳舞,之後開始欠下債務,甚至搭上了17歲的女員工大搞外遇,還生下一名男嬰,隨後便搬到臺南,拋下妻子以及3名兒女與家中斷聯繫

法官審理後認爲,歐父因爲腦中風、行動不便又失智,確實需要家人照顧,但他外遇後離家,未盡到對3名子女的扶養義務,另因仍有當初與女員工所生的兒子照顧,若要求3名子女負擔扶養義務,顯然有失公平,因此,最後裁定準許子女們的訴求,判決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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