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新增2處電子眼 18日啓用

爲進一步提升科技管控能力,規範道路行車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決定自2024年12月18日零時起,啓用全市新增的2處非現場執法系統(電子警察),並對抓拍的交通違法行爲依法予以處罰。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葛 強

責任編輯:王旭偉

來源: 蘭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