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尾樓出現?李同榮:是危機也是轉機
李同榮指出,行庫的五大禁令利弊參半,建造人或是建案本身的土地,兩者都必須做銀行信託,此舉強化風險控管,以防資金被淘空及土地被查封;建商必須和銀行所指定的建經公司簽署「續建承諾」:此舉在防範爛尾樓出現後的續建機制,但往往因信託金額不足而延宕續建工程。
先建後售,建商必先撥足5成自備款,銀行才願撥款,通常先建後售建商較具有資金優勢,會出現狀況屬少數,此項規定爲多此一舉;建商若採取預售屋,則預售款項必須先撥入銀行專戶,預售款撥入專戶已被廣泛使用,重點在於專戶資金的控管準則與稽覈機制。
建商本身信用紀錄必須良好,行庫也要檢視其以往銷售紀錄,建商的品牌信譽與推案銷售率的稽覈,纔是防範爛尾樓的最佳措施。
李同榮表示,預防爛尾樓出現,防範重於治療,現在有零星個案出現,反而讓市場提早發現警訊,危機就是轉機,市場的推案若能踩剎車,以近三年建商的獲利表現,未來市場若反轉向下,應會如上一波房市循環走軟着陸趨勢,爛尾樓不會有骨牌效應。
在市場需求放緩的情況下,建商不應以先售先贏的思維競相搶先推案,應視市場需求而謹慎推案,纔不會產生建商間的多殺多現象。而購屋者也不必過於驚慌,正確的購屋策略有四:選擇信譽良好的優質建商、避免選擇一案建商、選擇軌道經濟帶動的已成熟商圈,進可攻退可守、選擇新興工業區所帶動人口淨流入且商圈成熟的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