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赴立院國情報告 程序13日待協商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至於報告形式,並無任何規定。回顧歷屆總統,除前總統李登輝報告過外,2000年修憲將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職權轉移至立法院後,包括前總統陳水扁、馬英九、蔡英文皆未曾進行。

依國民黨團提案,美國、法國總統會至國會進行國情諮文的制度,是民主國家典範,我國修憲以來有相關規定卻未曾落實。

黨團認爲,總統爲國家元首、三軍統帥,實質主導國防、外交及國家重大方針,應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使全國人民清楚治理國家的方向與理念,對於捍衛民主憲政以及公衆溝通兼具正面意義。

國民黨黨團總召傅昆萁表示,要用甚麼方式答詢,國民黨都願意表示尊重,本來的目的,也是希望新國會的聲音與意見能讓總統聽到,待國情報告後,二週內再讓行政院長進行施政總質詢,期待未來總統赴國會進行國情報告能變成憲政慣例。

不過針對賴清德是否須接受委員詢答,民進黨團採取反對立場,認爲賴應該報告但不備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若沒有違憲,賴清德一定來,但現場「即問即答」模式可能違憲。

柯建銘希望朝野能好好談,別再製造衝突,至少要先實現首次總統赴立法院做國情報告,過去立法院30年來都沒有實現過,現在要一起創造憲政新的一頁。

有黨政人士舉例,過去馬英九也被各界呼籲,應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告,但當時馬英九對赴立院接受答詢有疑慮,認爲此舉將造成「總統對立委負責」,恐混餚總統與行政院長的分際與界限,也不符憲法規定。

黨政人士說,過去李登輝赴立法院報告時,會聽取國大代表建言後再統一答覆,但並沒有「即問即答」或是強制迴應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