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老師親一下!」國小男老師強吻女童 辯:不小心嘴對嘴

一名國小男老師涉嫌強吻女童,遭到法院判刑。(示意圖/Shutterstock)

北部一名小學課後才藝班的王姓男教練,去年趁着女童獨自留在教室整理器材,竟摟抱女童強吻,法院審結,認爲王男行爲僅是基於色慾驅使,依強制猥褻罪,判有期徒刑1年6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王男爲北部一所小學課後才藝班的教練,2021年4月9日晚間6時許,王男發現僅剩下一名女童在體能活動教室中收拾,便趁機強行把女童擁在懷中,親吻女童的嘴脣,女童父母當晚得知後,立刻報警處理。

王男接受偵訊時,坦承親吻女童,但稱自己是半開玩笑,跟女童說「親老師一下」,沒想到女童真的親過來,纔不小心嘴對嘴親到,當時僅是與小朋友玩鬧,毫無強制猥褻的意念。

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爲,王男未顧及女童的意願,強行把女童擁抱至懷中,親吻女童的嘴脣,依社會一般通念來說,此行爲足以引起性慾與滿足,明顯是基於色慾與滿足慾望的行爲,的確屬於猥褻動作。

法官考量王男僅爲嘴對嘴親吻女童,與其餘撫摸或一般親吻、觸摸私處及胸部等行爲相比,犯罪情節輕,衡量下感與減刑,再考量王男否認犯罪,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等一切情狀,依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