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勁麟用自己通過的法買自己的電 遊淑慧狠酸「藏富於民進黨」

國民黨立法委員參選人遊淑慧今(16)日晚間上節目,接受「館長」陳之漢專訪。(黃敬文翻攝)

國民黨立法委員參選人遊淑慧今(16)日晚間上節目,接受「館長」陳之漢專訪,提到立法委員賴品妤其父賴勁麟所涉入的雲豹能源爭議,遊淑慧質疑賴勁麟沒有利益迴避,在立法委員任內推動制定獎勵再生能源條例,卸任之後馬上轉任綠電企業的董事長,「用我通過的法律來買我的電」,酸民進黨都「藏富於民」,藏富於「民」進黨。

遊淑慧指出,先前雲豹能源發了一份新聞稿,內容解釋爲何找賴勁麟當董事長,稱是因爲他有專業,因爲賴勁麟在擔任立委期間,提案推動獎勵再生能源條例,推一個法案要跟民間買綠電,「結果卸任立委後馬上去當綠電的董事長,剛好用自己通過的法律來買自己的電」。

「檢調根本應該以這份新聞稿展開調查」,遊淑慧直言此舉根本是自己肥自己,公務人員都有旋轉門;她說,若有人從交通局長的位子退休,幾年內不能到交通相關的公司敘職,那爲什麼立法委員沒有,「我先訂好一個產業的規則,接着我就去這個產業呼風喚雨,可以這樣嗎?」

遊淑慧也說,昨天才跟同僚提到這事,覺得很奇怪,賴品妤說他爸爸在雲豹能源佔股只有1%,所以不是自家公司,但這樣就更奇怪,「不是你們家的公司,那甚麼可以拿別人的公司捐給民進黨新潮流系」,如果那是自己的家族企業,要捐錢給誰都可以,結果只佔1%,還好意思捐給賴品妤自己,這樣可以嗎?

提到雲豹能源,遊淑慧也提出質疑,爲何雲豹能源底下可以成立這麼多子公司,且有10家公司的登記地址與雲豹能源相同,這麼多家公司塞在一塊不會太擠嗎?

對此遊淑慧則提出3種可能,第一種是全部公司的人馬可能都是同一批;第二是用來轉包,雖然雲豹能源可能只佔股1%,但云豹能源若標到標案,下面要找小標,「如果這些公司都是我,那錢不就一層一層轉下去」。

遊淑慧說,第三則是標案大隊,如果只有一家雲豹能源投標,那這樣就會一目瞭然,容易被查,但若分散投標,且全國業務也打散處裡,就會需要很多分身,而且所有公司都是在2016年之後成立,是在民進黨上臺執政的年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