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遭停權3年後首發聲! 黃珊珊:尊重決議、誠實面對質疑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民衆黨中評會20日經過4個小時的討論,決議將對黃珊珊委員處以停權3年處分,李文宗、端木正開除黨籍。黃珊珊晚間也透過臉書表示,「我尊重並接受中評會所做決議」,接下來會全面清查並誠實面對所有質疑,會繼續和競總同仁共同努力釐清相關帳務,全力完成主席交辦的「清查帳務、重建信任」。

民衆黨中評會透過新聞稿表示,依本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36條規定,裁決黃珊珊以停權上限最高3年議處,並由中評會成立專案調查小組,若後續調查有涉入案情情節重大,將再行議處。而同案競選總部財務長李文宗除名、黨員端木正除名。

中評會主委李偉華說明,黃珊珊身爲總統副總統競選總幹事,今天發生這些帳目混淆不清狀況,她確實是應注意而未注意,應該要負起政治責任,因此處以停權3年處分。而黃珊珊也承諾願意負起政治責任,也坦然接受。因此即日起停權3年,包括中央委員、立法院黨團所有職務等,黨職的部分全部停職。

黃珊珊說,今日下午到中評會針對本次競選總部帳務事件進行說明,「我尊重並接受中評會所做決議,接下來,我們要全面清查並誠實面對所有質疑」。

黃珊珊強調,她會繼續和競總同仁共同努力釐清相關帳務,全力完成主席交辦的「清查帳務、重建信任」的善後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