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評》 甘願當電信老三?蔡明忠的「臺臺並」進退都傷

臺灣大董事長蔡明忠。(本報資料照)

各界引頸期盼下,NCC今日通過兩大電信合併案,也讓爭議的超頻爭議定調,這其中最悶的莫過於臺灣大哥大,先是看着亞太電信與遠傳結盟,如今已經談成婚事的臺灣之星,卻面臨合併後要繳回頻譜的但書,併不併都掙扎,而「大董(臺灣大哥大董事長蔡明忠)」的一念間,卻可能讓臺灣電信業有不一樣的局面。

細數臺灣電信史,從2G開臺以後,先是和信合併東榮,原本和信還要吃泛亞,卻被臺灣大哥大攔胡,臺灣大先後合併南區泛亞、中區東信,之後遠傳合併和信,開啓「電信三雄」時代,之後即便有新業者加入,但都沒能如願壯大,如今即將進入「準三雄時代」,卻因臺臺並面臨破局,有了第四家業者生存空間。

臺灣大哥大前年閃電合併臺灣之星,可能有點「不得不爲」,因當時的遠傳已與亞太共頻共網,甚至談到入股,臺灣大說真的也只剩臺灣之星能買,若不先把婚事定了,到最後可能面臨臺星自擡身價,這絕對是精打細算的蔡明忠所不樂見的。

臺灣大當時也知道有超頻問題,也努力過,未料NCC與數位部最後仍採違規認定,多出的頻寬終需繳回。這下尷尬了,一是臺灣大必須思考,繳回頻譜後的臺星,到底還值不值得先前出價,二是如果不併,有沒有辦法承受當永遠的「電信老三」?

這兩個問題是拉鋸的。對臺灣大來說,若頻譜確定得繳回,在頻譜優勢上就不可能超越中華電信,能拿到的就是臺星的用戶數而已,這以臺灣大現階段頻譜就夠,同樣要花併購的錢,拿來打補貼戰利誘臺星用戶轉「臺」,搞不好還來得省錢。

算盤撥一撥,臺灣大當然可以選擇毀婚,毀婚顧了裡子、不需要付出高額聘金,唯一的缺點就是「面子沒了」,臺灣大與新遠傳、中華電差距拉開,要追也不容易,這等同讓遠傳電信總經理井琪上任時說的「電信雙雄」應驗,絕對是奇恥大辱。

有沒有可能王子復仇?當然也可能。如果臺灣大不併臺星,電信市場將走入「二大、一中、一小」的新局面,不過電信業是燒錢的投資,如今收益不若過往,就算臺星因此繼續玩下去,也沒有把握能永續經營,到最後可能還是得賣,而且更便宜。

唯一的不可測是,當遠傳合併亞太后,亞太中低資費的用戶,可能轉移至臺星,騰出了第四家業者生存的空間,況且臺灣之星本來就有5G頻譜,跟亞太不一樣,過往兩家小型業者爭搶中低資費用戶,如今「一家全拿」,有了300-400萬基本客源的臺灣之星或許就能活下來、就不必賣,進而讓臺灣大撿便宜的美夢破滅。

換言之,當NCC做出附條件決議,「遠亞並」基本上沒啥問題,但「臺臺並」卻充滿許多不可知的變數。若是大膽假設,站在主管機關的立場,未必希望臺臺並,因這可能導致電信三雄的寡佔局面,影響消費者權益,留下臺灣之星「沒什麼不好」。

球如今回到臺灣大手上,上週臺灣大總經理林之晨有個妙喻,「這就像兩人18歲時約好以後要結婚,結果到了28歲,人生狀況都不一樣了」,不過這不代表婚不能結,婚結了也有可能同牀異夢、也有可能幸福美滿,就看蔡明忠怎麼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