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湖升壓站自救會 告縣府瀆職

雲林口湖鄉居民反對興建光電場升壓站,近百人昨再到縣府、議會陳抗,副議長蔡詠鍀(前排右二)接下陳情書。記者陳雅玲/攝影

睿日光電規畫在雲林縣口湖鄉謝厝村興建太陽能光電案場升壓站,居民組自救會反彈,近百人昨再到縣府、議會陳抗,質疑業者另涉綠能弊案遭起訴,縣府應撤銷此案同意函等,自救會更赴地檢署控告縣府涉瀆職。縣長張麗善說,已行文能源署要求重新審查。

雲縣府建設處代理處長鄭峰明表示,睿日光電在口湖謝厝寮興建升壓站是由能源署覈准籌設計劃書,縣府會將陳情民衆意見,轉請能源署妥爲處理。

謝厝村的村民組成的口湖鄉反變電自救會指出,睿日光電升壓站選址鄰近淨水場,且業者在甲地開會、乙地蓋光電,業者曾向居民提告恐嚇、強制、侵入私人土地等罪,先前縣府已要求業者在未取得地方共識前先停工,但上週五又有重機具進場。

自救會指出,業者在申請文件中,故意將新湖段108地號及鄰近土地虛報爲「不利農業耕作區」,欺騙縣府核發地方同意函,並藉此向經濟部能源署申請籌設許可函,縣府也未對睿日光電的申請內容進行覈實,錯誤覈准「非都容許」使用申請。

民進黨議員蔡孟真、張維崢、蔡永富、洪如萍、林文彬、江文登在議會也針對該案質詢。張麗善會後受訪說,她感到很遺憾,但縣府已積極尋求各種管道解套;針對自救會提告縣府瀆職,張麗善說,公務人員本於職責審查,皆是依法行政,在司法沒有定讞前,都應該無罪推論,不要無限上綱或羅織罪名,希望整件事迴歸正常司法案件審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