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盤”舉報對公募基金的三點警示

張歆

近日,私募人士葉飛舉報個別上市公司機構參與市場操縱引起了投資者的關注和討論。其舉報內容涉及公募基金券商,需要認真調查

作爲A股市場規模最大的機構投資者羣體,公募基金整體有嚴格、透明的監管制度保障。但在整體有序發展的同時,也不能排除個體違法違規的可能。就個別公募基金本次被舉報參與“控盤”來看,帶給市場參與者們三點警示:

首先,公募基金在23年的發展中,行業規模大幅提升、業務類型品種逐漸豐富,已成爲資本市場最重要的專業機構。但從過往公募基金行業暴露出來的“老鼠倉”等案例來看,行業監管需時時抓緊抓實,要堅持對違法違規行爲“零容忍”。雖然近年來在大數據科技監管的幫助下,個體違規行爲的運作空間被進一步壓縮,但部分違法違規行爲也更爲隱蔽化,這需要監管持續升級進行應對。

其次,公募基金在向“財富管理商”轉型過程中,需要根據市場發展特點內外部事件觸發的“風險暴露”,不斷補齊短板,使他律和自律形成聯動。

公募基金的職責是受託理財,根基在於信任合規運作是底線。面對舉報或其他形式的質疑,一方面,監管部門應通過及時、權威的調查和發聲迴應市場關切,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化解不信任情緒的非理性外溢,同時通過制度前置儘量讓違規行爲無縫可鑽;另一方面,公募基金自身也應以此爲警醒,自查是否存在合規漏洞、管理漏洞,進行及時整改和預防。只有切實做到學法守法,合規經營、依法辦事,才能取信於客戶、取信於市場、取信於社會

第三,對財富管理行業來說,應建立高門檻執業准入,健全系統化、立體式的約束機制,切實防範道德風險,形成完備的司法救濟體系

財富管理行業的運行特點,決定了從業者客觀上存在一定的尋租空間。因此,除持續做好執業培訓負面案例警示等工作之外,從嚴把控從業者道德風險,進一步加大司法救濟力度,從源頭上遏制違法違規行爲,使從業者對其“不想爲”“不敢爲”“不能爲”也是必不可少的環節

資管市場的質量發展訴求,對於財富管理機構適應新趨勢、新要求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公募基金應認真評判行業發展趨勢,努力解決發展中的不平衡,縮小供需質量缺口,對曾經的“走彎路保持警惕。畢竟,只有堅持踐行價值投資理念、實現“打鐵還需自身硬”,才能真正取得投資者信任。同時,在警示中成長,也是公募基金現在和未來的必修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