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柯文哲聲援者公然侮辱 檢認四叉貓自招風險不起訴

網紅四叉貓控告在北檢外聲援柯文哲的蔡男公然侮辱,北檢認爲,蔡男一時衝動,且依憲法法庭判決意旨,四叉貓自行參與活動成爲受評論對象,應承擔言語攻擊風險,全案不起訴。

此外,另一名被四叉貓(本名劉宇席)指控犯強制罪的黃姓男子,偵查期間死亡,臺北地檢署今天一併做出不起訴處分。

全案起於,檢廉偵辦京華城案,今年8月30日針對柯文哲發動搜索約談,8月31日將柯文哲移送北檢覆訊,民衆黨在北檢外發起聲援活動。

四叉貓提告指出,蔡男、黃男不滿他到場直播,蔡男多次辱罵「王八蛋」等不雅言詞,並丟擲寶特瓶,黃男則徒手搶走他的直播錄影器材。蔡男則向警方表示,四叉貓利用柯文哲來賺錢,讓他很不爽,才口出侮辱言詞。

臺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書指出,四叉貓以反對柯文哲的網路名人身分到場直播,確實可能引發現場聲援者主觀不滿,且四叉貓已知悉現場集結聲援者,仍自願到場表達意見並直播,因此成爲他人評論的對象。

檢察官認爲,依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被害人爲自願表意或參與活動而成爲他人評論的對象,致遭受衆人的負面評價,可認爲自招風險,而應自行承擔。

檢察官綜合事發當時情狀,認定蔡男的行爲是一時衝動,難以認定爲蓄意貶損四叉貓名譽,且四叉貓自願表意、參與活動而成爲他人評論對象,對於遭到他人以負面語詞言語攻擊的風險應自行承擔,認定蔡男行爲不符公然侮辱罪構成要件,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