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黃健瑋「趁機性交」 女方再爆全過程:不會這樣算了法院對決

男星黃健瑋遭控趁機性交。(圖/中時資料照)

42歲男星黃健瑋近年以《人選之人-造浪者》、《茶金》而有着高人氣,最近他遭指控趁機性交,他找律師發聲明,指出爆料內容非屬實。當事人Mia(1)日晚再發文表示,過去一週因爲部分酸民讓她一度精神耗弱,但她明白自己必須更堅強,更表示「現在的我,真的不想就這樣算了。」

Mia指控,黃健瑋是在2006拍攝短片《贖金》期間,趁她有服用史蒂諾斯後,「對她趁機性交」。當天劇組在臺東過夜,她回房間休息時,黃健瑋來敲她房門,問她要不要一起去唱歌,她表示自己很累,吃完藥就要睡覺,之後她便關門休息,但醒過來時是隔天清晨,卻發現身上什麼都沒穿。她表示「第一個想到的人是黃健瑋,以及服用史蒂諾斯可能產生的夢遊症狀。而且當時在拍戲的過程中,黃健瑋常會有意無意地觸碰我。」

Mia表示「我找到空檔詢問黃健瑋昨晚是不是來過我房間」,他說是,問他怎麼進來的,他說是我開門,問他有沒有發生關係,他說有,還說「你怎麼都不叫?其他女生都叫得很大聲」。

現在她很清楚這叫做「趁機性交」,很清楚真正喝醉的男生幾乎不可能有性行爲,可當時的她,腦中一片空白,不確定這是什麼狀況,也不敢讓劇組的人知道,不敢告訴家人,更不敢讓剛開始交往的女朋友知道。一直說服自己:就是不小心打了一炮。

Mia堅強張說「現在,我說出來了,也面對了。黃健瑋,該你了。」Mia要黃健瑋正面迴應,「請黃先生不要閃躲、不要語焉不詳、不要逃避媒體。戲裡的陳家競是有擔當的人,戲外的你又是什麼?如果我說的有任何一點不是事實,請你們夫妻提出告訴,讓我們在法院正面對決!」

黃健瑋律師聲明。(圖/經紀人提供)

早前,黃健瑋第一時間透過經紀人駁斥,強調:「年輕時確實有過很多交往對象,但對於報導中近廿年前曾經來往的敘述,並非事實,本人絕無違法之情事。針對不實指控我們將委由律師進行後續的法律動作。對近日諸多事件感到難過與遺憾,也對所牽連的單位與朋友們感到非常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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