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司機宿醉未拉手煞車 車輛「倒車入庫」撞進超商

客運司機宿醉未拉手煞車,車輛「倒車入庫」撞進超商。(埔里警分局提供/廖志晃南投傳真)

客運司機宿醉未拉手煞車,車輛「倒車入庫」撞進超商。(埔里警分局提供/廖志晃南投傳真)

埔里鎮56歲石姓客運車司機,19日早上駕駛大客車,途中下車買早餐,竟未拉手煞車,致使客運車往後滑動,直接撞進超商,所幸無人傷亡;警方對駕駛人酒測有酒精反應,原來是前夜喝酒宿醉釀禍,警方偵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埔里警分局副分局長塗瑞煙表示,石姓司機從客運總站發車,沿埔里鎮中山路要前往仁愛鄉靜觀站,6時38分行經埔里鎮和平東路431號前,下車購買早餐,疏忽未拉手煞車,致車輛往後滑落,車尾撞擊(毀)全家超商高工店出入處玻璃門,所幸未波及其他人車,車上3名乘客僅受驚嚇,未造成傷亡。

警方實施酒測,有酒精反應,石嫌坦承於前晚飲用鹿茸酒,涉嫌公共危險罪,依法偵辦。

埔里警分局提醒民衆,今年3月31日酒駕新制上路,酒駕者已加重刑法,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新增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新增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民衆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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