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彭振聲給予京華城20%容積獎勵 涉嫌圖利111億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向法院聲請扣押臺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土地(京華城現址土地)獲准。(報系資料照)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向法院聲請扣押臺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土地(京華城現址土地)獲准,顯示檢方認定時任臺北市長柯文哲、副市長彭振聲等人明知違背法令,逕自創設「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給予京華城容積獎勵20%,讓京華城容積率由560%提高至672%,換算給予獎勵之「容積樓地板面積」高達5585坪,涉嫌圖利威京集團111億7023萬6000元。

至於檢方聲押柯、彭2人理由,是懷疑2人將京華城案容積率從560%提高爲840%,圖利京華城逾200億,由於檢方經一個多月密集調查後,已修正2人犯罪情節,僅2人認定給予京華城容積獎勵20%違法,追究2人圖利罪刑責,另威京集團辦理容積移轉30%之部分爲合法,因此圖利金額爲200餘億元大幅下修至111億餘元。

檢廉調查,2018年京華城因經營不善,對外招標求售,2019年威京集團旗下中石化子公司鼎越開發以372億元標下京華城,由於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希望將此地改建成頂級商辦園區「京華廣場」,原本容積率560%的京華城,需要更高容積率,遂透過臺北市議員應曉薇找上柯市府陳情。

檢廉懷疑,柯文哲2020年3月10日與應曉薇便當會時,接受她陳情京華城案,口頭承諾會交辦京華城陳情案,隨後函示都發局提交都委會研議,期間彭振聲任PM 處理京華城案相關事務,彭振聲有時代柯文哲蓋章籤核,柯文哲也曾自行籤核。

但同一時間,都發局曾上籤給柯文哲,提到京華城2020年2月18日透過應曉薇及其助理吳順民,拜訪彭振聲跟時任都發局長黃景茂,商談京華城容積率至678%一事,指京華城要跟市府行政訴訟進行和解,並請示長官意見,指提出的初步條件是雙方合意認定拆除保留後,仍保留原樓地板面積,換算容積率爲678%。

都發局該份公文也提到,若無任何理由,自行與京華城和解即回覆樓地板面積12萬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容積率678%),恐無法說服社會大衆,建議仍應循訴訟程序解決,以免導致外界爭執圖利京華城爭議。

2020年7月3日京華城提出申請容積獎勵方案至678%,7月7日黃景茂上籤,7月30日臺北市都委會第768次會議,彭振聲拍板決定,針對法定容積率560%無異議,尊重陳情單位與市府所提「方案4」,並送大會研議。

而「方案4」內容,是指爲發揮此基地可帶動松山地區特殊性,可申請包括「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給予按「第三種商業區」之基準容積率(上限爲560%)外加最高20%之容積獎勵。

之後,都委會未等行政訴訟結果出爐,便召開首次專家會議,但部分與會的專家及都委會委員持反對意見,認爲京華城案不適用《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都市更新條例》、《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但都委會最終通過這個各無前例的獎勵方案,讓京華城增加了20%容積率至672%,換算給予獎勵之「容積樓地板面積」高達5585坪。檢方估算,柯、彭圖利威京集團金額111億7023萬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