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不知京華城容積率840% 前都委「曾3次反對」曝5省思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2日被法院裁定無保請回。曾3次提出反對意見的前都委、中原大學建築系特聘教授、臺灣建築學會理事長曾光宗,今日(3日)在臉書發出一篇千字文,分享5點個人看法,請社會及專業界人士一起省思,大家也可以透過這個機會重新檢視政治人物、主管機關及民間財團。
▲柯文哲表示,直到今年3、4月媒體鬧起來時,才第一次知道京華城容積率840%。(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京華城容積率圖利弊案,應曉薇、沈慶京、吳順民、彭振聲等人均被羈押,另外,臺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被檢方列爲疑似畏罪潛逃的關鍵共犯。柯文哲則在2日被法院裁定無保請回,他表示,自己今年才知道京華城案的容積率是840%。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遊淑慧上個月初曾在臉書發文表示,當初京華城自提容積獎勵案進都委會討論之後,引發多位府外委員質疑和不安,其中就包含曾光宗委員。而曾光宗在3日凌晨0時許於臉書發出一篇1343字的長文,表示在他受聘擔任臺北市都市計劃委員會期間,一共有5次與京華城相關的會議,他出席4次、請假1次,除了首次參與時因爲不熟悉案件沒有表達意見,後續3次皆基於專業判斷提出反對意見。
▲柯文哲2日下午返家的畫面。(資料照/記者陳煥丞攝)
曾光宗列出5點個人意見,希望社會及專業界人士一起省思,首先是對政治人物,京華城案涉及龐大利益,經歷6年審議時間,政治人物不應該以一句「不知道」帶過,畢竟過程中都有委員表示反對,代表案件有爭議,政治人物應該傾聽並瞭解反對理由及因果得失。
第二是針對主管機關,曾光宗認爲,此案必須要有基本的專業立場與判斷,不應該將不合法的個案直接送入都委會,否則將會陷委員於不義,而且還有推卸責任之嫌,也不應該幫申請單位提出「解套」的程序與方法,希望檢調單位能對此進一步調查。
第三是針對民間財團,曾光宗指出,民間財團不可以透過不合法的程序與方法竊取額外的建築容積(容積獎勵),因爲容積獎勵屬於公共財,爲全體市民所共有;第四是針對委員,擔任都委會的委員應秉持第三方公正中立的立場審議相關提案,如果遇到違反相關法令或不適宜的提案內容,應適時並勇於提出反對意見。
最後一點是針對容積獎勵機制,曾光宗說,這點最重要,容積獎勵原本是立意良善的機制,但因爲牽涉到利益,不僅臺北市如此,其他縣市也有容積獎勵過於浮濫的問題,這個現象除了違反公平正義,也會對都市產生極大的環境負荷,後續衍生出來的都市環境問題,最後仍是由全民買單。
曾光宗表示,關於京華城案媒體大多聚焦於政治人物身上,但他個人認爲,這個案件對大衆也是非常好的公民教育機會,大家可以透過這個機會重新檢視政治人物、主管機關及民間財團,當然,這對建築及都市計劃等專業界而言,也是一個非常適切的專業教育案例,如何明確界定相關委員的角色與倫理規範、重新檢討現行的容積獎勵機制,仍有賴中央主管機關從法制面、執行面檢討修正,期望能減少弊端產生,讓容積獎勵應用在迫切且真正有需要的地方。
京華城案之我見 2024.09.03 最近京華城案引起了社會的極大關注,作爲曾經審查過此案的我,認爲除了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之外,還有許多重要且深層的議題,需要社會及專業界一起來省思。 我個人於2017.01.01至2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