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惡!家暴逆子嫌老父洗澡慢 毆父後慘忍點火燒他雙腳

可惡!家暴逆子嫌老父洗澡慢,毆父後殘忍點火燒他雙腳。(達志影像)

一名剛出獄蔡姓男子,因長期對父母施暴,嚇得父母均有申請爆護令自保,也遭法院禁止接近父母100公尺之內,但蔡嫌根本無視法令,前往父母至住處喧鬧恐嚇,還嫌老父洗澡慢,竟甲苯噴灑在父親雙腿後點火,導致老父雙腳嚴重燒傷,警方獲報後逮捕蔡男,被依違反保護令、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3年2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記載,出獄後,蔡姓男子曾經因爲連續對父親施暴,父親申請保護令後,於109年9月16日遭法院判定,規定要遠離父親100公尺以上。

但蔡在110 年2 月5 日,藉故前往父親住處,兩人當場發生爭執,當場毆打父親臉部造成受傷,父親也報警處理。但2 月16日16時許,蔡男又跑到父親住處嗆:「你怎麼不動作快一點?趕快洗澡啦,不然我就要給你的腳剁掉!」、「我要用油漆時使用的器具(甲苯)給你噴」、「灌給你死、這樣你纔不會到處亂走、亂說話」、「我也要打死你,我是一個準備入監的人了,不會讓你倆老好過」等語。

接着就在當天晚間,持其所有之易燃且具刺激性之罐裝甲苯朝父親雙腿噴灑,並以打火機點燃蔡燕飛雙腿上之甲苯,當場導致老父左膝、右後大腿、右小腿、右手腕、左手肘、左手掌二度燒燙傷。母親在一旁目睹也無力阻止。

蔡男事後警方逮捕,卻否認點火燒父親雙腳,還辯稱,父親患有失智症及被害妄想,案發當時是父親自己點火燒自己。

法官認爲,蔡男無視保護令,又罔顧被害人爲其至親,不僅一再借故進入其應遠離之父親住處,且毆打父親成傷,尤其父親已70餘歲之高齡,足見蔡男傷害行徑具有高度之危險性,不應輕縱。

法官認定,且而蔡男僅因洗澡之生活瑣事與父親發生爭執,不僅以加害父親生命之言詞爲恫嚇,甚至以甲苯噴灑被害人之雙腿並引燃,使父親受嚴重之燒傷,若案發時稍有差錯,甚至將危及父親生命,手段之殘忍與惡性均極爲重大,依違反保護令、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3年2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