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告遭駁回 雲縣議長涉賄維持羈押

雲林縣議長沈宗隆涉嫌收受達德集團賄款2600萬元,經雲林地院重新裁定羈押禁見後,沈不服抗告,被臺南高分院駁回。(本報資料照片)

雲林縣議長沈宗隆涉嫌向達德集團收受賄款2600萬元,案經雲林地院16日重新裁定沈宗隆羈押禁見後,沈不服提起抗告,臺南高分院20日除駁回抗告維持原審裁定之外,也諭令此案不得再抗告。

臺南高分院指出,維持原審裁定的理由,是因爲檢察官對於羈押要件,已經證明至讓法院相信「很有可能如此」的程度,已經盡到羈押審查程序中的舉證責任,不能要求檢察官對於各構成要件,都要證明到無合理懷疑的確信程度。

合議庭還說,根據檢察官提出的證據,已經足以使法院相信被告很有可能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犯行,達到羈押程序的「犯罪嫌疑重大」程度;其次,此案於檢警執行搜索、約談之前,被告已警覺遭司法機關調查,有面會相關證人或打聽消息之舉,還於檢警發動搜索前更換手機,有事實足認被告確有勾串共犯、證人或湮滅證據之虞。

此外,被告身爲雲林縣議會議長,對於共犯及證人的影響力甚大,倘若不羈押,非常有可能影響共犯和證人的證詞,以及影響檢察官後續偵查,原審認定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之必要,並禁止接見、通信,認事用法並無違誤。

據瞭解,2020年間達德集團在雲林縣設立風機發電,因地方人士及部分議員反對,導致過程不如預期順利,達德集團爲排除困難尋求議長、議員支持,並透過下包廠商、白手套,以工程款夾帶賄款方式,行賄2600餘萬元。

雲林地檢署9日聲押沈宗隆等6人,只有達德前執行長潘正綱被押;檢方針對沈宗隆、達德下游包商鍾慶郎羈押案向臺南高分院提抗告,經發回更裁後,雲林地院16日裁定沈、鍾羈押禁見。此次沈不服提抗告,但被臺南高分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