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藍寶堅尼亂停車吃罰單 富商怒斥「員警仇富」拒付
▲ 加里未將藍寶堅尼完全停入停車格內,遭開罰。(圖/翻攝諾丁漢市議會)
英國一名37歲富商加里(Gary Digva)9日將自己的黃色藍寶堅尼Aventador停在市中心的體育館外,忙完後卻發現自己收到了一張罰單。雖然罰單上事由寫明「車子未完全停放在停車格內」,不過這讓加里難以接受,他堅稱,警方肯定是因爲「仇富」,纔會故意找碴。
根據英國《鏡報》報導,加里當天和往常一樣,駕駛自己價值27萬英鎊(約新臺幣1062萬元)的藍寶堅尼超跑,到諾丁漢市(Nottingham city)中心的體育館辦事。他將愛車停在體育館外停車格,支付了一小時的停車費後,離開不到40分鐘就回來了,卻收到一張來自員警的50英鎊(約新臺幣1968元)罰單,稱他的車子未完全停放在停車格內,與道路間的縫隙太大。
加里不滿的提到,罰錢都還只算是小事,但自己實在無法接受員警開單的理由,畢竟他每1周都會來體育館4次,勢必對於「如何將車停放在這樣的停車格內」的技巧駕輕就熟。他強調,「這區域停車格都畫得太小,有些體積較大的車子,很容易就會不小心超出停車格範圍。但我的停車技術很棒,也完全遵守交通規則,無非是交警完全針對有錢人而來的仇富心態,纔會害我被開罰。」
▲ 加里痛批開單員警「仇富」。(圖/翻攝自Gary Digva臉書)
如今,加里需要在28天內支付罰單,比照當地法令規定,如果他在14天內就已經繳交,就能獲得「罰款減半」的「折扣」,金額從原先50英鎊縮減爲25英鎊(約新臺幣984元)。但加里堅持,自己並不會繳交這份罰單,而是會繼續向政府部門申訴。
對此,諾丁漢市議會發言人指出,我們很遺憾讓加里先生有這樣不公平的感受,如果他認定交通裁罰不公,我們當然歡迎他透過行政訴願的方式,來爭取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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