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 發佈永續報告書確信機構管理要點

本要點適用範圍爲依據「上櫃公司編制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第4條第2項或第4條之1第3項及第5條規定,自113年起就永續報告書辦理產業別揭露永續指標確信,或辦理溫室氣體範疇一及範疇二確信者,其會計師、主導查驗員及其所屬事務所或機構之相關業務經驗、進修條件暨意見書適用之確信標準等均須符合所列規定。此外,本要點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確信機構得檢具申請書及所需附件,向櫃買中心及證交所提出申請,經取得認可後,依作業辦法第5條規定就前述適用範圍出具意見書。

櫃買中心指出,爲確保確信機構及人員出具意見書之資訊品質,本管理要點之訂定,除參考國內外實務及相關準則公報外,亦配合編制問答集提供具體說明,期能減少企業及確信機構適用疑慮。有關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相關規範、申請書暨問答集等資訊,可上「櫃買市場業務宣導網站」(https://dsp.tpex.org.tw)之「發行人ESG」頁籤,點選「永續發展路徑圖」查閱;或由櫃買中心官網(https://www.tpex.org.tw/web/)右上角點選「永續發展路徑圖」專區連結進入,櫃買中心將持續提供最新資訊供上櫃公司及投資人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