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短波-創益違反重訊申報規定 罰3萬

櫃買中心表示,創益生技公司於108年6月12日召開之董事會中論及與董事長、總經理異動有關之重要事項,屬櫃買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興櫃審查準則)第34條第1項第43款所稱重大訊息,創益公司發佈之重大訊息內容不充分且未於規定時限辦理重大訊息公告,櫃買中心依興櫃審查準則第47條規定處以3萬元之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