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放款給黑心企業? 富邦、玉山等銀行簽署赤道原則

▲打擊黑心企業國內銀行簽署赤道原則。(圖/資料照)財經中心綜合報導近年來不少黑心企業被踢爆,不論是飼料油、毒澱粉塑化劑,或是違反勞基法者層出不窮。國內銀行團包括國泰世華玉山臺北富邦花旗渣打匯豐等銀行今(4)日簽署赤道原則,未來只要是爭議性極大的黑心企業,銀行端可藉其原則把關,讓黑心企業無法獲銀行融資放款。不過銀行公會表示,赤道原則並非正式法律效力文件

根據統計,目前已有92家國際性金融機構自發性宣佈加入「赤道原則」,包括花旗銀、匯豐銀和渣打銀等。

所謂「赤道原則」始於2003年6月,由一羣私人銀行所制定,參與制定的銀行有花旗集團荷蘭銀行巴克萊銀行、與西德意志銀行等。透過非強制參加的自願性準則,讓金融機構在評估企業的大型專案融資放款計劃之際,建置衡量的流程制度外界預期,由於未來幾年將有前瞻基礎建設計劃與不少行動支付、5G網路佈置、銀行端確實有本錢對企業做審查,且銀行業者可以緊縮融資額度,並將其列爲拒絕往來戶。

富邦指出,未來在赤道原則下,各銀行可用以管理社會面及環境面的風險,假使銀行放款的往來企業未達標準,則銀行業者可以緊縮融資額度,並將其列爲拒絕往來戶。不過銀行公會指出,赤道原則並非正式法律效力文件,各國也沒有將其訂爲國內金融法規自律規範。3年前曾有強冠黑心油、頂新飼料油案件高雄衛生局當時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對強冠裁罰5000萬元,強冠繳清後,仍以公司劣質原料不知情提起行政訴訟抗罰,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爲,刑事部分已裁罰1.2億,基於「一事不二罰」原則撤銷其處分案經高雄市衛生局上訴,但最高行政法院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撤銷5000萬元罰鍰確定。外界認爲,司法部分對於黑心企業恐怕難以定罪、更難以稽查與處罰,因此各界對銀行簽署赤道原則皆持正面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