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醒見下體有屎驚覺不是春夢!怪男深夜潛入「知男而上」竟無罪

小泰(化名)指控,遊男趁他酒醉之際,闖進家中對他性侵,酒醒後發現下體沾有糞便,相當崩潰。不過,新北地院認爲,小泰在性交過程中,並非處於酣眠、不可抗拒狀態,甚至能記得遊男所說細節,因此判處遊男無罪。(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北市板橋區遊姓男子因私下關注男子小泰(化名)已久,心生愛慕,去年2月間配戴長卷假髮、口罩、黑色棒球帽,趁着小泰酒醉時,潛入對方住家,並藉機與小泰發生性關係,小泰原以爲在做春夢,未料酒醒後發現下體有糞便,又受傷破皮,才驚覺遭性侵,報警提告。新北地院認爲,小泰在性交過程中,並非處於酣眠、不可抗拒狀態,甚至能記得遊男所說細節,因此判處遊男無罪。

判決指出,遊男去年2月4日凌晨5時許,闖入小泰位在板橋的住家,趁着對方酒醉熟睡之際,與對方發生性關係。小泰指控,他當時有聽見對方爬上牀的聲音,當下有醒來,但仍處於昏沉狀態,遊男聲稱是樓下房客,平常就有在關注他,隨後就把他的褲子脫下,幫他口交,甚至有使用房間的潤滑液,與他發生性關係。

小泰指出,他記得遊男離開前,還有說2天后會再來,原本以爲是一場春夢,對象還是女生,未料當他醒來後就發現下體有糞便,還受傷破皮,當下覺得很噁心,因此沖澡後就立刻去報警。

不過,遊男表示,他與小泰是在合意狀態發生性關係,若小泰有酒醉應該無法勃起,更不可能完成性行爲。遊男辯護人則稱,遊男取得潤滑劑,應是由小泰告知提供,小泰說詞前後矛盾,且僅有單方說詞,應該被宣告遊男無罪。

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爲,小泰案發時能完整記得遊男打扮、性交過程,甚至還記得對方說詞,顯見其在案發過程意識均清晰,沒有到酒醉昏沉的狀況,另外小泰聲稱下體有破皮,若沒有一定強度的摩擦碰撞,根本不會有傷口。

合議庭指出,小泰確實有勃起完成性行爲,就算遊男戴假髮裝扮女生,與小泰發生性關係,也難認有違反意願的狀況,且小泰也沒有其他證據,因此判處遊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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