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女夫怒告酒客偷吃老婆 框出場1350/hr「我纔沒那麼多錢」自救成功

酒客被告酒店小姐偷情,因爲辯稱「我纔沒那麼多錢」逃過一劫。(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林裕豐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蔡姓男子到酒店去消費,認識吳姓酒女,事後酒女的老公看到他們在手機上互傳鹹溼訊息怒告通姦,不過酒客辯稱,這些鹹溼訊息都只是在打嘴砲,「框」小姐出場性交易消費高,「我纔沒那麼多錢」新北地檢署認爲全案罪證不足,因此處分2人不起訴。

酒女老公指控妻子(20多歲)在酒店上班,去年2月至5月間和酒客搞婚外情,不僅讓蔡姓男子框出場,還發生性關係,他無意間在妻子的手機內,發現妻子和蔡男互傳赤裸相擁的親密照,蔡男還傳鹹溼訊息給妻子表示「我昨晚吃妳2次!」妻子也回傳「這樣你吃不夠」、「還要再吃!」。
 
妻子喊冤,說酒店工作性質特殊,必須與客人親密互動,但都是逢場作戲,沒有發生性關係。

蔡男辯稱,框吳女出場一小時1350元,若要性交易還要另外計費,「我纔沒那麼多錢」,親密合照只是和吳女一起去按摩時所拍,鹹溼對話「打打嘴砲」沒有性行爲。
 
檢方勘驗合照發現,酒客只有赤裸上身,酒女也沒有赤裸,罪證不足,因此處分2人不起訴。

精彩新聞

►「尷尬了」夫結紮3個月 老婆竟懷孕

►偷內衣被逮 惡男竟「黏上去」猥褻女店員:你讓我親一下

►離職隔天發「年度員工酬勞」卻領不到 他告贏鴻海拿回208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