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前科男酒後騎車抽菸遭盤查拒測 因「這車」僅罰4800元

高雄朱男騎車酒駕遭員警查獲,但因他騎乘爲電動輔助自行車,拒測僅罰4800元罰鍰。(翻攝照片/崔正綱高雄傳真)

高雄50歲朱姓男子日前晚間騎車外出,但騎車同時還違規抽菸,遭到巡邏員警盤查,在盤查期間員警聞到朱男身上散發酒味,朱男一度否認,但經過酒測檢知器有反應,才改口稱「早上有喝啦」,員警確認身分時,還發現他曾在2020年有酒駕紀錄,朱男後續選擇拒測,由於朱男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屬於慢車,依規定處4800罰鍰。

1月31日晚間7時許,三民第一分局哈爾濱街派出所員警巡邏時,發現前方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朱男違規騎車抽菸,於是上前盤查。

盤查期間,員警聞到朱男身上散發着酒味,於是先詢問是否有喝酒,朱男一聽立即否認,但員警用酒精感知器測試有酒精反應,他才改口稱早上有喝酒,直到晚間要去上班,以爲酒精已退光,於是騎車出門。

如今再次酒駕被查獲,朱男聽聞要實施酒測,表示自己已有酒駕紀錄,此次要選擇拒測,願意配合員警返所製作後續程序。據瞭解,朱男曾在2020年間酒後上路,遭員警查獲,以公共危險罪送辦。

因朱男騎乘爲電動輔助自行車,法規上屬於「慢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拒測僅罰48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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