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共識是兩岸互動最佳模式
(圖/本報系資料照)
選舉將屆,又傳聞國民黨要重新詮釋「九二共識」,後經黨主席朱立倫否認。其實,「九二共識」有其歷史緣由,因其能夠順暢兩岸互通,沒有另行賦予新意涵的空間和必要。
自1987年臺灣開放民衆赴大陸探親後,兩岸衍生出許多需要公權力才能處理的事務。1992年10月在雙方政府授權下,臺灣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在香港舉行會談與後續一系列函電往返後,雙方達成:「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箇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箇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對於一箇中國的涵義,雙方同意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
有上述文字作基礎,1993年4月27至29日,「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與「海協會」會長汪道涵於新加坡舉行「辜汪會談」,簽署了四項協議,包括:「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兩岸掛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以及「辜汪會談共同協議」。
上述那段文字內容在2000年被學者與媒體以「九二共識」來命名,並廣爲兩岸各界使用。2008年5月中國國民黨執政後,海基、海協兩會展開協商,在兩會往來正式文件中就提到,以「九二共識」爲兩岸互信基礎恢復協商,自此「九二共識」出現在兩岸正式文件上,並在此基礎之上,2008年至2016年海基、海協兩會一共舉行過11次會談,簽署23項協議。
「九二共識」內容與「中華民國憲法與增修條文」完全一致。根據「中華民國憲法與增修條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相關法律規範,我方主張「一箇中國」即中華民國,目前爲「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分治狀態,在相關法律的前言中有「爲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可見未來是要追求國家統一的。
衆所皆知,當前兩岸對於「一箇中國」定義不同,大陸堅持「一箇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則依相關法律定位「一箇中國」就是「中華民國」,如果兩岸因爲要徹底解決這個議題,那不知要等到猴年馬月纔能有結果,甚至有可能會因此爆發武力衝突,所以當前最重要的就是擱置這項爭議,讓兩岸能「務實協商」,非常符合兩岸關係良性互動之需要與相關法律規範,既能維持尊嚴,又能兼顧發展。
然而,自2016年5月民進黨執政後不承認「九二共識」,被大陸認爲是破壞兩岸互信基礎,海基、海協兩會協商因此中斷,雙方在國際場域進行鬥爭。
總而言之,「九二共識」是兩岸和平發展與互信協商的基礎,與「一國兩制」完全不同,刻意污名化「九二共識」更不應該!(作者爲海峽兩岸經貿文化交流基金會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