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測大執法首日逾300人酒駕 25人乘客連坐罰

警政署連續3天酒測大執法,首日就有超過300人酒駕。(警方提供)

警政署連續3天酒測大執法,首日就有超過300人酒駕。(警方提供)

嚴懲酒駕新制1日上路,新增乘客連坐罰,警政署連續3天酒測大執法。警政署今天表示,首日全臺有299件酒駕案,其中198件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若加上拒測23件,等於有超過300件酒駕,顯示仍有許多人心存僥倖,如同馬路上的不定時炸彈。

至於新增的連坐罰部分,首日全臺開出25張罰單,新竹市警局開出全國首張酒駕乘客連坐罰單。另外,有人明明喝酒,卻給酒駕友人開車,昨凌晨1時許,40多歲黃姓男子酒後載林姓友人自基隆返家,行經北市南京東路6段快速道路匝道被警方攔下,黃酒測值0.26毫克,林也被連坐開罰。

林男說,黃酒後已過數小時,以爲退酒,才順路開車送他回家,而他自己沒喝酒,因黃好心要送他回家,他便上車,沒想到害黃酒駕被抓。對於自己收到600元的連坐紅單,他沒意見,反而對朋友很不好意思。

警政署交通組表示,酒駕新法上路後,罰鍰採汽機車分流,機車酒駕仍維持現今1萬5000元至9萬元罰鍰,但汽車酒駕罰鍰提高爲3萬元至12萬元;若5年內第2次酒駕,則處初次最高額度9萬元及12萬元,並採累進處罰,按前次加罰9萬元。另外闖越酒測攔檢點、酒駕拒測罰鍰提高至18萬元,且5年內第2次違反,也累進處罰,逐次加罰18萬元。

另若汽機車駕駛人酒駕,吊扣駕駛執照處罰也延長爲1年至2年;附載未滿12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吊扣增爲2年至4年;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不得再考領且得沒入車輛。

新制另一項重點即是同車乘客連坐處罰,汽機車駕駛人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可罰18歲以上之同車乘客罰鍰6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但排除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之乘客。

另騎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等慢車酒駕也會受罰,罰鍰提高至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拒測則處2400元,以嚇阻民衆僥倖心理。

爲宣示執法決心,警政署1日至3日全國酒駕大執法,同時要求各警察機關持續針對易發生酒駕熱點或特定節日、連續假期等加強取締,持續妥適彈性規劃勤務,落實「區域聯防」機制,強化機動巡邏攔檢,並就行徑異常有明顯酒駕徵兆的車輛加強攔檢稽查,提高執法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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