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專生測3千成植物人「只1教官被訴」 家屬嘆:怎麼會這樣?

▲警察專科學校前年發生學生接受3000公尺測驗時昏倒成植物人意外,1名張教官因此被起訴業務過失致重傷罪。(圖爲資料照/記者張君豪翻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警察專科學校前年期中考,測驗學生3000公尺跑步時,廖姓學生突然昏倒,送醫治療後因缺氧性腦病,成爲植物人,臺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爲張姓教官堅持要等校護人員到場,經同學催促才通知119,延誤救治時間,去年依業務過失致重傷罪起訴張,家屬認爲其他許姓等4名在場教官也有責任,繼續提告,但北檢20日處分不起訴。

廖姓學生的父親稍早受訪說:「唉,怎麼會這樣呢?他們都在操場上啊,張被起訴上法庭也還是說他沒有過失,怎麼會這樣呢?我覺得好亂。」

廖家除了開設臉書粉絲專頁,不定期更新廖的復健情形外,也曾推着躺在特製病牀上的廖到警專外表達不滿,認爲在2017年11月2日,廖跑步到一半昏倒時,校方卻堅持要遵照學校的SOP,不論任何狀況均須醫務室人員判斷才能聯繫119,根本是拿人命開玩笑。

檢察官調查後,也發現當時趕到廖身旁的張姓教官,雖有和其他同學一起爲廖進行CPR急救,但同學發現廖開始翻白眼,要求叫119救護車時,張堅持要等校護,直到同學第3度要求,張才叫救護車,延誤了廖接受救治的時機,涉嫌業務過失,但據瞭解,張遭起訴後,在法院開庭時仍稱自己沒有過失。

當時家屬控告的許姓等其他3名也在操場的教官則被檢察官沒有責任,處分不起訴。家屬不滿僅張遭起訴,提起再議,同時加告1名駱姓教官,但檢察官再度調查仍認爲許、駱等4人無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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