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遇「殺手級」酒店女暈船 升官夢碎!花131488元和解
臺北市中山警分局警員被酒店公關小姐指控始亂終棄,圖爲警方臨檢酒店,非新聞當事人。(翻攝畫面)
北市警中山分局李姓警員近日被段姓酒店小姐指控,兩人去年在酒店認識後交往,李卻對她始亂終棄,還聲稱雖僅在一起不到1個月,卻爲了李懷孕墮胎。中山分局督察組調查後,認爲李員涉足有女陪侍的不妥當場所,核予記過2次,並提報教育輔導對象。
警方在風紀調查時,更意外發現,段女去年也曾提告某個兩線三星的警官性侵她,後因罪證不足而不起訴,但該警官也因此被處分。1個酒店妹在1年之內害2名警察被處分,成爲臺北市警界熱議話題,不過中山分局重申,對於員警風紀問題,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立場,依法嚴處,不庇縱、不掩飾。
據瞭解,未婚的中山分局36歲李姓警員於2023年6月21日晚間獲友人邀約前往北市中山區某高級酒店,結識同樣未婚的段姓酒店小姐,進而發生關係交往。期間,段女曾自稱身體不適,要李幫她向酒店買全場休息,李原先答應,但因人出國,一時無法埋單,段女心生不滿,兩人開始爭吵,最後分手。
段女氣憤打電話向李服務的派出所,指明要找李員「負責」,驚動派出所所長,得知李涉足不當場所,同年7月31日由所長帶同李員向督察組報告後立案調查。
李員表示,與段女因感情摩擦而分手,分手後遭索要新臺幣6萬6000元,由派出所副所長代爲交付給段女;事後段女自稱懷孕,再主動聯繫李員要求協調解決。雙方於8月間以13萬1488元達成和解。中山分局督察組調查期間聯繫孫女,但她拒絕至分局配合調查,僅接受電話訪談,且揚言反悔,不願和解。
中山分局督察組調查後,認定李員涉足有女陪侍的不妥當場所,核予記過2次,並提報教育輔導對象。由於兩人都未婚,則無不當男女交往關係。
此外,李員已連續考了7年警大,112年度才終於錄取中央警察大學警佐班第43期第2類,但他因這起風紀案被處分,中山分局也於8月25日函報警大撤銷他的受訓資格,成爲警官之路因喝花酒而斷送了。
令警方訝異的是,本案調查期間,發現段姓酒店小姐並非首次與警察有糾紛,堪稱「警察殺手」。
北市警局2線3星林姓警官,2022年耶誕夜至東區酒店喝花酒,被記過2次並調職。段女去年7月報案,指控林姓警官喝花酒後,在旅館對她性侵、強制猥褻,北市警局督察室調查後將林移送北檢。
檢察官因林員曾離開旅館去超商買保險套、事後有幫女方叫計程車回家,且LINE對話無異常,查無林員違反女方意願的事證,認定罪證不足,去年9月將林員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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