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權紛爭延燒 聯亞生技:王長怡仍是公司登記董事長
此外,針對聯亞生技境外法人股東內部之經營權爭議,已委請臺灣律師、紐約州律師及德拉瓦州律師出具法律意見確認,聯亞生技公司董事長王長怡,已依各該準據法地之法律行使美商UBI之認股權證,現爲美商UBI(包括直接以及間接)持股50.24%之最大股東,依美商UBI之章程,王長怡有權選任或解任任何董事,且王長怡所指派之董事所組成之董事會,爲美商UBI唯一且合法的董事會。
聯亞生技指出,近日某少數遭停職移送法辦之違法員工,自稱是林淑菁違法召集的聯亞生技董事會授意,屢次夥同不明人士,違法侵入並破壞本公司保全與門禁,讓無辜員工飽受搔擾與驚恐,公司除報警,希望執法單位迅速查明不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以穩定合法企業之正常營運。
聯亞生技表示,依經濟部商業司登記之公開資訊,聯亞生技公司董事長爲王長怡女士無疑。林淑菁女士既非本公司合法登記在案董事,自無依公司法或聯亞生技公司章程相關規定以推選爲聯亞生技公司代理董事長之可能,林淑菁非屬聯亞生技公司董事會之召集權人,其召集董事會顯有召集程序違反法令之重大瑕疵,該董事會均屬無效。
尤其,聯亞生技現設五席董事,由國發基金及臺糖各取得一席董事,國發基金及臺糖已發函向聯亞生技表明,不會參與及承認林淑菁違法召集董事會的任何決議。林淑菁違法召集董事會,除召集程序有瑕疵外,其任何決議亦屬當然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