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探號丨交管部門提醒春季騎行注意安全 騎行中拍照、說笑、追逐均系違法

陽春四月,暖風和煦,廣大市民紛紛開啓踏青賞花模式,越來越多的人選擇騎行出遊感受城市春意。4月20日,北京交管部門表示,隨着“騎行熱”逐步升溫,各種不文明騎行現象也頻頻發生,這些行爲不僅破壞交通秩序,同時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

自行車逆行、闖入機動車道是違法 請騎行踏春市民各行其道

交管部門介紹,斑馬線被騎行人佔據,讓行人無路可走;騎行者追求時速效率,闖進機動車道……這些都是常見的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爲,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後果不堪設想。“反其道而行”不僅擾亂了道路交通秩序,還給自身和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帶來危險。

交管部門提示,非機動車駕駛員應在非機動車道內騎行,沒有施劃非機動車道的,應在車行道右側行駛。不得在人行便道上騎行,不可佔用機動車道行駛。無論是路口還是路段,都不得逆向行駛。

另外,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規定,對以下違法行爲,交管部門將依法對駕駛人處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非機動車通過人行橫道、過街天橋、地下通道時,未下車推行,騎行通過的;

駕駛非機動車違反規定在機動車道行駛、停車滯留的;

駕駛非機動車在沒有施劃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不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的;

駕駛非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內逆向行駛的。

馬路不是取景點 賞景莫忘停好車

交管部門提醒,紅燈停,綠燈行,是最基本的通行規則。騎行通過交叉路口時,應遵守非機動車信號燈的指示;在沒有非機動車信號燈的路口,則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指示通行。同時,當通行方向的信號燈變爲綠燈後,要儘快通過,切不可因爲留戀美景而在路口駐足。特別是,不少騎行人爲了拍攝路邊美景,在通過路口時長時間停車,不僅影響路口通行秩序,甚至還有發生事故的風險。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規定,對駕駛非機動車違反交通信號通行的行爲,交管部門將依法對駕駛人處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一些騎行者看到沿途的好風景,臨時停車,甚至把車隨意停在路上,到一旁取景打卡,堵住非機動車道或者人行便道,影響其他車輛通行。非機動車停放時,應停放在停車場或劃定的非機動車停放區內;沒有設置非機動車停車設施的,車輛停放不得影響道路通行。切記不得隨心所欲停放車輛。

同時還要提醒,非機動車禁止在人行道的禁止停放區域停放;禁止在消防通道停放;禁止在盲道停放;禁止在未明確爲停車區域的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停放;禁止在交叉路口、地鐵站等公共場所劃定的禁停區域停放。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規定,對駕駛非機動車在禁止停放區域停放非機動車的行爲,交管部門將依法對駕駛人處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邊騎行邊拍照、說笑也是違法行爲

分心駕駛不可取,“機”不離手是陋習。在路上,一些市民遊客貪戀路側美景,邊騎車邊舉起手機拍照、錄視頻,降速行駛、軌跡多變,造成道路上的騎行隊伍行駛緩慢;也有騎友組團踏青,並排騎車、說笑,導致精力不集中,從而發生自行車碰撞事故。分心駕駛會影響騎行人對道路情況的觀察和判斷,同時,單手駕駛非機動車不容易保持平衡,遇到突發情況無法及時採取避讓措施,極容易發生交通事故。此外,騎行過程中還應避免接打電話、操作手持電子設備等行爲。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規定,對以下違法行爲,交管部門將依法對駕駛人處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駕駛非機動車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的;

駕駛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有分散注意力、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爲的。

另外,交管部門提醒,春季是騎行的好時節,同時也是騎行愛好者結伴出行的集中時段。但馬路不是競技場,非機動車駕駛員無論在城市道路或是山路騎行,都要避免相互追逐或曲折競駛,一味追求加速度如遇到突然出現的行人、臨時變道的車輛等緊急情況,都有可能引發嚴重事故。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規定,對駕駛非機動車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的行爲,交管部門將依法對駕駛人處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王浩雄

編輯/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