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化轄內營業場所 中警強力掃毒逮22人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執行「防制營業場所毒品犯罪專案行動」,動員近3000人次警力,針對曾遭查獲有在內施用或持有毒品共計36家「特定營業場所」及其他易涉毒營業場所全面擴大臨檢。(臺中市警局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爲防止KTV、旅館等營業場所淪爲毒品犯罪溫牀,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於今年10月16日起執行爲期兩週「防制營業場所毒品犯罪專案行動」,動員近3000人次警力,在15處營業場所累計查獲各類毒品案件15件22人,查扣各級毒品共重705.17公克,充分展現警方執法決心。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於專案期間也同步結合本市消防局、觀光旅遊局、經濟發展局等主管機關,針對轄內涉毒高風險特定營業場所執行聯合稽查,嚴正告誡業者應善盡通報責任,並加強從業人員反毒訓練,切勿有提供(轉介)毒品交易或吸食用具等情事發生。

爲展現營業場所毒品零容忍的決心,於專案期間加強查緝營業場所毒品犯罪,除於15處營業場所查獲毒品外,透過「第三方警政」手段(如菸害防制法等),另報請市府主管機關裁罰或列管,計有69件,件數爲全國第一,俾能使民衆安心消費,不受毒害。

臺中市警方表示,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1之1條規定,對於特定營業場所人員知悉有人在內施用或持有毒品,卻未通報警察機關者,可對負責人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若情節重大還可命令停止營業或勒令歇業;警方籲一般民衆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共同打造中都無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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