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北市府未行使行政調查權 都發局挨轟態度消極

京華城案北市府未行使行政調查權,都發局挨轟態度消極。(黃敬文攝)

針對京華城容積爭議,臺北市都發局7日赴臺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展開專案報告。(黃敬文攝)

針對京華城容積爭議,臺北市都發局今(7)日赴臺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展開專案報告,席間朝野議員皆質疑北市府時至今日仍未行使行政調查權,後續決議要求臺北市都發局1周內成立行政調查小組,並要求市府應與鼎越公司協議及早繳納容積獎勵20%、87億元的保證金;都發局長簡瑟芳表示,將啓動成立程序,14日前將簽報送到府級決定。

都發局長簡瑟芳今赴臺北市議會針對京華城案做專案報告,會後與委員會第二召集人、社民黨議員苗博雅討論京華城案。(黃敬文攝)

都發局長簡瑟芳今赴臺北市議會針對京華城案做專案報告,針對京華城案20%容積率爭議,簡瑟芳說明,京華城容積案業進入司法偵辦程序,都發局將全力配合調查;針對檢調機關之作爲,均會密切瞭解掌握中,並已先行預擬起訴後相關行政作爲;將視偵辦進度及結果,調整後續作法。

不過朝野議員都質疑北市府態度消極,針對大巨蛋案時至今日仍未動用行政調查權,不滿北市府認爲應等司法結果出爐後纔要研擬後續的策進作爲;委員會第二召集人、社民黨議員苗博雅表示,雖然司法正在調查京華城案是否涉及貪污、圖利,但行政調查權與司法調查應是平行,認爲要等司法起訴後纔要開始行政調查,「是臺北市長蔣萬安決定還是都發局自己決定?」。

她認爲,起訴後再查都太晚了,如果司法起訴後纔要開始行政調查是蔣萬安所裁示,那市府態度太過消極,且若是日後調查結果認爲京華城都市計劃沒有違法,還要再等判決確定再研處,「等於是整個案子不用查了,直接爛尾」。

苗博雅強調,京華城案20%容積獎勵收回的唯一條件不應是「都市計劃違法」,若是有官員涉及貪污收賄,「難道就不能收回容獎嗎?」,都發局應向府方迴應議會提出市府應成立行政調查小組的意見。

國民黨議員李柏毅也說,議會都啓動京華城調查小組,但市府卻沒動不太對,非常贊成蔣市府依法行政,但京華城案已從疑似貪污案變成社會矚目的案件,外界都在看北市府怎麼處置京華城,若市府對該案做非常多的討論,應直接成立行政調查小組,市民的利益優先,市府的態度一定要展現出來。

委員會第一召集人、民進黨議員許淑華質疑,今年10月16日議會大會就通過調查小組報告,同時調查小組也要求市府針對該案做出迴應,結果到現在市府連啓動行政調查都沒有,「看起來蔣萬安有一點在包庇」。

對此,工務委員會做出4點建議,包括「尊重市府邀集專業團體確認施工範圍,但2樓以上不得施工」;「建請市府與鼎越協議提早繳納容積獎勵20%、87億元保證金至市府」;「建請市府1周內成立行政調查小組」;「市府應將《行政程序法》及都市計劃通盤檢討等路徑,納入收回20%自創容獎的具體策進行爲」。

簡瑟芳會後表示,將依照議會決議,在1周內呈府成立行政調查小組,也就是本月14日前會啓動流程,送到府級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