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弊案連連!遭質疑高層下令「選前不要辦」 北檢說話了

鏡電視案爭議多(資料照)

鏡電視爭議不斷,立委陳椒華質疑鏡電視大股東賣股,涉嫌僞造不實切結書,昨赴臺北地檢署告發鏡電視大股東裴偉、陳泰銘、陳致遠7人僞造文書、逃漏稅及洗錢。但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卻發聲明質疑檢方高層下令北檢選前不要辦,北檢今特別發出新聞稿澄清,強調鏡電視件均已由檢察依法偵辦,絕無高層下令選前不用辦情事。

北檢表示,臺北地檢署就鏡電視案所衍生之案件,均已由檢察官依法偵辦,並持續調查、蒐集相關事證中,絕無所謂「高層已經下令這個案件選前不許有任何動作」,承辦檢察官根本不敢忤逆上意,所以刻意擱置此案情事。

北檢建請外界、當事人勿做無謂之揣測,影響偵查之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