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亂放生 最高可罰250萬

每年放生動物超過二億隻,但「放生變放死」事件頻傳。行政院會今擬通過「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了明定全面禁止使用獸鋏,也禁止亂放生;草案強化野生動物釋放之管理,未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將處以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五○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