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養令明年3月上路 屏東近3成比特犬未絕育最高罰50萬
比特犬禁養政策明年3月上路,屏東縣府清查轄內還有近3成比特犬未完成絕育,縣府呼籲飼主儘快替所飼養的比特犬完成絕育,以免觸法。(屏縣府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近年比特犬傷人事件頻傳,農委會爲避免再發生憾事,已依動保法第8條將比特犬、美國比特鬥牛犬及史大佛夏牛頭犬納管,禁止其輸出、入及飼養繁殖,明年3月1日正式生效,屆時未登記、未絕育者最高可開罰50萬元,而屏縣府清查轄內還有近3成比特犬未完成絕育,縣府呼籲飼主儘快動作以免觸法。
屏縣府指出,農委會自今年3月1日起公告比特犬爲「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之動物」後,農業處即着手清查轄內已寵物登記比特犬,截止12月8日止,登記在養比特犬共572只,絕育率也由5月清查時的23%提升至今73%,但仍有將近3成飼主未替所飼犬隻完成絕育。
農業處長鄭永裕表示,依照動物保護法第22條規定,除特定寵物繁殖業者以外的飼主、都須替所飼養的犬貓絕育,違者可依動物保護法第27條規定裁處最高25萬罰鍰,而明年3月1日起飼養未登記比特犬,可依動物保護法第26條規定處最高25萬罰鍰,且得沒入該犬隻。
換言之,明年3月起,未完成登記及絕育的比特犬飼主最高可重罰50萬,鄭永裕說,屆時會強力執法、針對違規飼主依動保法規定開罰,因此呼籲轄內比特犬飼主務必把握最後機會辦理寵物登記及絕育,並遵守農委會公告的「具攻擊性寵物及其出入公共場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避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