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亞洲公司治理評鑑 臺星並列季軍

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表示,此次評鑑項目108道題中,臺灣在「政府與公共治理」、「監理機構」、「審計與審計監管機構」類別均以高分名列亞洲市場第2名,但在「投資人」及「公民社會與媒體」項目仍有進步空間,未來會針對弱項再擬定策略強化。

亞洲公司治理協會指出臺灣公司治理2項重要表現。首先,臺灣過去10年陸續發佈多版公司治理藍圖,並於2022年發佈永續相關藍圖,主管機關的明確政策指引爲優於其他市場的關鍵因素。同時,臺灣於2021年設立商業法院,處理公司法及證交法爭議。

其次,亞洲公司治理協會肯定臺灣將大量持股申報及公告門檻自10%調降爲5%,與國際規範相符,並強化董事股票交易控管措施,另外也提升資訊揭露品質,包括董事酬金及非審計公費資訊。

根據亞洲公司治理協會揭露資訊,臺灣在評鑑項目中的「政府與公共治理」、「監理機構」、「審計與審計監管機構」類別均位居亞洲第二。而「審計與審計監管機構」及「公司治理規則」類別較前次評鑑明顯進步,得分率分別增加7%及5%。

黃厚銘指出,臺灣在「投資人」及「公民社會與媒體」項目得分較低。金管會官員說明,前者意指機構投資人議合,亞洲公司治理協會認爲臺灣實際執行狀況較他國落實程度低。後者則主要評估市場力量是否發揮推動公司治理效果,臺灣排名落於中段。

針對亞洲公司治理協會建議,黃厚銘表示,金管會後續將進一步分析可持續推動公司治理的改革措施,持續依循「永續發展行動方案」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永續揭露準則藍圖」,引導企業建立完整永續發展生態系、並持續提升公司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