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徵求意見:銀團貸款應由代理行統一進行貸款發放

人民網北京3月22日電 (記者羅知之)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消息,爲進一步優化完善銀團貸款業務管理和監管,推動銀團貸款業務規範健康發展,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對《銀團貸款業務指引》(以下簡稱《指引》)進行了修訂,形成了《銀團貸款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現正式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徵求意見稿》對銀團貸款管理進行了更爲細緻的規定,針對目前銀團貸款代理行設置混亂、貸款各自代理、多家轉存等亂象,進一步明確了代理行職責。代理行應當具備相應的業務能力和專業人員,對結構複雜的銀團貸款,可以針對不同事務設置相應的代理行,但同一事務只能設置一家代理行。同時明確,銀團貸款應由代理行統一進行貸款歸集、發放和回收,嚴禁各銀團成員越過代理行直接進行貸款發放、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