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福建局:對“普惠金融推進月”敷衍了事的機構將採取相應監管措施

21世紀經濟報道 記者李願 北京報道

繼金融監管總局下發《關於印發“普惠金融推進月”行動方案的通知》後,近日各地監管局紛紛採取行動,落實該通知相關要求。

3月19日,金融監管總局福建監管局披露了《關於印發“普惠金融推進月”行動方案的通知》(閩金辦發〔2024〕45號)(下稱《通知》),這是金融監管總局上述通知發佈以來,首個公開的地方局行動方案。

《通知》明確了金融監管總局福建監管局,各監管分局、直屬監管組及省銀行業協會、省保險行業協會,各銀行保險機構的職責分工。

福建首個“普惠金融推進月”行動主要內容有:總結和宣傳普惠金融發展成果、開展“政會銀保企”五方對接、發佈和解讀政策措施、組織專項宣介推廣。

所謂“政會銀保企”五方對接,即充分發揮金融監管部門、工商聯組織優勢和金融機構專業優勢,強化協作合力。通過商會名錄建立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建立健全商會金融助理制度,確保金融優惠政策“應知盡知”“應享盡享”,實現信息暢通共享。結合工商聯及其所屬商會提供的企業名單,深挖有效融資需求,制定個性化綜合培育方案,提升民營小微企業金融獲得率。各銀行保險機構要進一步加強與工信、科技、財政等政府部門的溝通聯繫,加大調研走訪力度,深入企業、鄉村、社區,走進田間地頭,充分了解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涉農主體等市場主體和廣大人民羣衆的信貸和保險服務需求,建立需求臺賬和問題清單,逐項分解落實到位。同時,要充分了解和滿足各類市場主體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金融服務需求。

發佈和解讀政策措施方面,《通知》顯示,金融監管總局福建監管局將聯合相關部門研究出臺科技型企業全生命週期金融服務若干措施、深化產融合作推動節能和儲能產業發展指導意見、普惠和綠色金融試點創新經驗複製推廣工作方案、金融支持福建文旅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等政策措施。

“各參與方要聚焦市場主體和廣大人民羣衆的迫切需求,同責共擔、同題共答、同向發力,爲市場主體和廣大人民羣衆辦實事、解難題,不斷增強普惠金融服務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知》提出。

爲確保“普惠金融推進月”質量,金融監管總局福建監管局將以“四不兩直”方式開展實地督導,各監管分局要對轄區銀行保險機構工作籌備、開展情況進行持續督導,確保各項工作穩步推進,取得實效。對組織開展不力、工作敷衍了事等的銀行保險機構,將採取相應監管措施。

作爲總部在福建的股份行,21世紀經濟報道瞭解到,3月18日,興業銀行組織召開“普惠金融推進月”專題動員部署會。該行表示,在推進落實“普惠金融推進月”行動中,將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及國家相關政策要求,持續完善該行普惠金融領域相關政策,深化政、銀、保、企四方對接,開展客戶走訪、舉辦銀企對接會、開展“金融特派員”專項活動,同時加大推廣普惠金融產品,優化產品體驗,提升普惠金融服務的覆蓋率、可得性和滿意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