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赴境外發行人民幣債券 由人行等部門管理

新浪財經報導,暫行辦法廢止後,大陸境內金融機構赴香港及香港之外的其他國家(地區)發行本、外幣債券不受影響,並且程序將更加簡便、優化,在覈準額度內可自主選擇具體發行區域和發行窗口。

暫行辦法指出,大陸境內金融機構赴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需由人行會同發改委對其資格和發行規模進行審覈,並報大陸國務院。在此背景下,爲提升境外發行債券的便利度、靈活性經請示國務院同意,人行和發改委共同廢止暫行辦法。

截至2021年上半年,大陸境內金融機構共赴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1478億元,對豐富境外人民幣市場投資產品,拓寬境外人民幣資金使用管道,提升人民幣影響力發揮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