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𬭎企業提案重啓執行安泰銀併購案

錦𬭎企業提案要求國票重啓執行第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討論事項第二案所提之安泰銀行併購案。錦𬭎企業表示,公司股東會乃由全體股東所組成,亦爲公司最高決策機關,該案業經股東會依法召開並表決通過,不應僅受制於少數董事反對而忽視全體股東之權益與意見,並請新任董事會成員於討論時應遵守利益迴避原則,而非以解除競業禁止爲由而無視公司治理精神。